2022年8月31日,我所召开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研讨会,本次会议由我所高级合伙人李楠律师主持并做主题发言。
研讨会上,李楠律师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从企业合规的概念、企业合规的程序、常见的涉企犯罪类型,以及律师如何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主题发言。参会律师结合办案实务,就刑事合规业务中,律师应当如何帮助企业完善刑事合规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
所谓企业刑事合规,通俗来讲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在特定案件中,对某一企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之后,由检察院决定对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并在特定考察期内达到第三方监督机制的考核要求,检察院可以对涉案企业(及个人)作出不予起诉、不批准逮捕、减轻量刑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从而减轻企业(及个人)的刑事责任。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企业刑事合规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积极拓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探索。两年来,我所律师以组建成立的企业合规事业部为依托,在企业刑事合规领域不断探索,通过自身扎实的专业素养,在所办理的企业刑事合规案件中,帮助有关企业及人员完成企业合规整改,使得涉案企业及人员有效降低刑事风险,成绩斐然。后续,我所律师将在该领域持续深耕,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企业的依法、合规经营保驾护航。